【Now新聞台】至於同案兩名未成年港人,深圳鹽田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內地執法機關已將兩人移交香港警方,由於他們需要14天強制檢疫,警方會向法院申請押後處理二人涉及香港的案件。
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被扣押130日的廖子文及黃臨福,中午經深圳灣口岸送返香港。
兩人戴著頭套,交通警員前後護送一架七人車和一架私家車,警方將兩人押解至天水圍警署。
深圳鹽田人民檢察院表示,經依法審查及不公開聽證,二人犯案時未成年,自願認罪認罰,決定不予起訴偷越邊境罪,將二人遣送出境移交香港警方。
警方指由於他們需接受14日強制檢疫,會向法庭申請押後處理案件,又指二人違反擔保條件,不排除加控他們沒有按照法庭指示歸押罪。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因為兩名男子要接受14日強制檢疫隔離,所以會向法院申請延案14天,讓他們完成檢疫隔離程序後再帶回法庭應訊。」
警方又指,會按程序處理家屬會面申請。
鄭麗琪:「返到警署後,給予機會他們嘗試通知家人,至於家屬意願是否要見是自己意願,一般在囚人士在警署內有權力(會見),我們會依法處理。」
廖子文的家屬下午五時許進入警署。
案發時17歲的廖子文,涉嫌於去年國慶前夕,在灣仔一個單位內管有可以製造汽油彈的物料,被控串謀縱火罪。至於案發時16歲的黃臨福,則涉嫌在去年10月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