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已被取締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被控去年在光復上水遊行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名不成立。
陳浩天早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他被控於去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及襲擊警務人員,包括指他拍打一名警員的頭盔。
裁判官王詩麗表示,控方依賴三條片段及截圖作證物,但片段拍攝到犯案人的時間很短,而該人的面形、鼻子、嘴巴及下顎都被口罩遮蓋,難以根據這些比對。即使控方的專家證人花了大量時間片段及相片,但仍未有足夠證據,法庭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大前提下,裁定陳浩天兩項控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