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詐騙罪,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院批准以一千萬元保釋,除往警署報到及應訊不得離開住所,控方即時向法庭申請上訴至終院。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處理。
黎智英獲准以一千萬現金,加30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候審,其間不可以與外國官員見面,不可接受訪問及在社交媒體發表任何貼文或意見;除去警署報到及出席聆訊外,不得離開住所,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
黎智英在本月三日,因涉嫌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提堂,當日他申請保釋,但遭國安法另一名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
他在還柙期間,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本月十二日再提堂,當日他亦有申請保釋,但蘇惠德以他有機會再犯案為由,拒絕讓他擔保,兩宗案件押後至明年四月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