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社民連梁國雄及廿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就政府引用緊急法實施禁蒙面法提出司法覆核,上訴庭裁定申請人及政府需各自承擔訟費。
案件經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審理,上訴庭今年四月裁定緊急法合憲,禁蒙面法部分違憲;政府要求取得85%訟費,民主派及梁國雄一方希望法庭不作任何命令。
上訴庭頒下判詞,認為這次是首次有人要求釐清緊急法及禁蒙面法是否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對香港社會有好處,符合公眾利益,因此決定不作訟費命令,即雙方需各自承擔訟費。
申請人及政府均已就上訴庭的裁決提出上訴,案件排期11月底於終審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