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去年8月於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判監2年8個月。
案情指39歲蘇廣達去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摺刀及萬用匙等,翌日於警署撕毁會面紀錄。警方亦在其處所檢獲一支氣槍、50把短刀等。他早前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毁壞等五項控罪。
裁判官莫子聰指,被告當日沒有必要經過現場,他是為有衝突發生而準備利器,認為案情嚴重,武器鋒利及數量多,裁定被告其中四項罪名成立,判囚2年8個月。
至於管有彷製火器罪,裁判官指氣槍已失效,亦不能修復,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