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測試30款防曬產品,超過八成跟標示的聲稱不符,未達到防曬或阻隔紫外線的效果。消委會提醒塗抹防曬效能不足的防曬用品,長時間在戶外活動有可能曬傷及增加患皮膚癌風險。
秋天來了,但都不能忽視防曬;為減低紫外線傷害,很多人都會塗防曬用品。
消委會測試30款防曬產品,其中14款樣本的防曬度標示為SPF30至50,即高度保護的防曬產品,當中8款實際SPF值較標示低;其中這一款只得SPF9.8,跟標示的差異最大,其餘4款符合歐盟法規。
至於16款SPF50+,即極高度保護的防曬產品,當中14款SPF值不達標,最低是這兩款,SPF值更只有11.7及14.3。
有23款產品同時標示PA值,即防曬效能,PA等級越高,延緩曬黑時間越長,最終只有7款合乎標準。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消費者塗抹防曬效能不足的防曬產品進行長時間戶外活動,有機會因未能為皮膚提供足夠保護而曬黑或曬傷,嚴重甚至會增加患上皮膚癌的風險。」
今次測試30款產品,價錢介乎80至550元,結果總評分達5分的產品只售85元,而最貴一款評分只有3.5分。消委會稱,再一次反映價格與產品質素沒有必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