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今年七月入職的公務員需要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多個公務員團體批評聲明內容空泛,令公務員無所適從。公務員事務局指,會按現行法規處理涉嫌違誓個案。
公務員事務局向各部門發通告,要求七月一日起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或宣誓,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
通告列明,若有人涉嫌違反聲明,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
但有公務員團體批評,聲明及通告都無清楚列明甚麼情況下會違誓,令人無所適從。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到底有甚麼是公務員不可觸及,局長的宣稱十分嚇人。《公務員條例》原則上也要增加或修訂吧,公務員是受《公務員條例》管轄,最好你白紙黑字列明,大家有個依據。」
華員會指,局方在短時間內作諮詢及公布,認為做法倉卒。
華員會會長利葵燕:「公務員事務局出通告有點急及倉卒,這個通告的預覽本在10月5日發出予評議會,想不到隔三天昨日(周一)便正式出通告,令到我們覺得局方有沒有認真考慮我們的意見。」
高級公務員協會去信當局指,聲明中「擁護」、「效忠」等字眼無清晰定義、易生歧義,認為應修訂公務員守則,更詳盡列明有關宣誓的內容。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查詢時指,聲明及宣誓有助公務員明確意識公職身份帶來的責任,涉嫌或被裁定違反聲明及誓言的個案,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包括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紀律部隊法例下的紀律行動;強調聲明不影響職工會條例下的工會活動。
至於所有現職公務員的簽署聲明及宣誓安排,局方會按既定機制諮詢後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