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公務員事務局要求今年七月一日起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公務員工會聯合會指,簽署的聲明內容空泛,當局需要清晰說明。華員會建議當局提供培訓,亦要制訂高透明度的懲處機制。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到底有甚麼是公務員不可觸及?局長的宣稱十分嚇人,因為你的言論或提出的意見可能跟政府政策相違背時,便可能要負刑責,刑責即可能要坐監,但我也不過打工而已,用不著坐監吧?大不了辭職不幹。《公務員條例》原則上也要增加或修訂吧?公務員是受《公務員條例》管轄,最好你白紙黑字列明,大家有個依據。」
華員會會長利葵燕:「當提供培訓後,公務員大多數或懂得分界線;而當公務員真的在這方違法了或違規了,或違反宣誓或簽署聲明,會有甚麼具體步驟或具體懲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