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今年七月入職的公務員需要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多個公務員團體批評聲明內容空泛,要求政府修例,詳細列明聲明涵蓋範圍。
公務員事務局向各部門發通告,要求七月一日起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或宣誓。聲明要求受聘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及對特區政府負責。通告列明,若有人涉嫌違反聲明,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
但有公務員團體批評,聲明及通告都無清楚列明甚麼情況下會違誓,令人無所適從。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到底有甚麼是公務員不可觸及?局長的宣稱十分嚇人。《公務員條例》原則上也要增加或修訂吧?公務員是受《公務員條例》管轄,最好你白紙黑字列明,大家有個依據。」
華員會指,局方在短時間內作諮詢及公布,認為做法倉卒,要求當局提供培訓,解釋新安排的法理依據。
華員會會長利葵燕:「公務員事務局出通告有點急及倉卒。這個通告的預覽本在10月5日發出予評議會,但只是給予3日,但在10月8日便要交意見;想不到相隔三天,昨日(周一)便正式出通告,令到我們覺得局方有沒有認真考慮我們的意見。」
高級公務員協會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聲明中「擁護」、「效忠」等字眼無清晰定義、易生歧義,認為應修訂公務員守則,更詳盡列明有關宣誓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