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
被告唐英傑上周,被高等法院拒絕批出人身保護令,法院處理其保釋申請。法官李運騰頒下長達十多頁的書面裁決理由,當中有十多段被刪除,只在結論交代被告棄保潛逃及重犯機會高,所以拒絕其保釋申請。法官又提到,由於案件是首宗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有其重要性,所以判決理由較一般案件長。
法官又強調,國安法第四十二條,並不會對現行有關保釋申請的法例造成任何影響,判詞亦不影響被告之後的審訊。
被告涉嫌在七月一日,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警員試圖截停時,電單車衝向警員,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