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6年旺角騷亂,再有一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暴動罪罪成,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
23歲被告畢慧芬被控在2016年2月9日凌晨,分別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附近,及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在案發時曾掘起磚頭,並拋雜物到警方防線前的火堆,即使她否認有擲磚頭,但認為她與其他示威者的目的一致,即損害公眾安寧,令在場警員及市民擔心人身安全及財產會受損,但考慮她有輕度智障等,決定索取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及感化官報告後再判刑。
被告已因涉及其他案件而被拒絕保釋,所以索取報告期間,她需要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