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6年農曆年旺角騷亂,陪審團退庭商議五日有裁決。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三人的暴動罪全部不成立,至於另一名被告容偉業其中兩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成立。
正服刑的梁天琦早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九人陪審團由周一起退庭商議42小時後達成裁決。
其中梁天琦被控一項暴動罪,地點在砵蘭街,陪審團七比二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第二被告李諾文及第三被告林傲軒各被控一項暴動罪,地點都在砵蘭街,罪名同樣不成立。
至於第四被告容偉業被控七項控罪,其中煽惑非法集結及兩項涉及在砵蘭街亞皆老街的暴動罪都不成立,而一項非法集結罪則無法達至有效裁決。至於另外兩項涉及在山東街及花園街的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則成立。
被判無罪的李諾文及林傲軒在庭上知道裁決後喜極而泣,步出犯人欄後與親友擁抱,兩人離開法院時對裁決感高興。
至於梁天琦,由於他去年五月被控一項暴動罪成立,已被判囚六年,雖然今次重審後另一項暴動罪不成立,但他仍雖還押繼續服刑。而容偉業則取消保釋,案件押後至四月四日處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