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6年農曆年旺角騷亂,梁天琦等四人被控暴動罪,控方繼續結案陳詞。
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容偉業四人被控暴動罪,其中容偉業另被控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及襲警。
控方結案陳詞指,暴動是指蓄意使用暴力、意圖及實際地破壞社會安寧;本土民主前線的黃台仰與被告梁天琦呼籲市民到砵蘭街增援、集結,其後投擲雜物、水樽,繼而衝向警方防線,行為明顯實際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又特別指出,聆訊時有證供提及警方當晚部署不當,他提醒陪審團只需考慮各被告當晚有否參與其中,以及行為是否構成暴動或非法集結,不需考慮警方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