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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年港鐵車廂縱火案,疑犯燒傷留醫後不治,死因裁判官完成引導陪審團,三男兩女陪審團退庭商議。
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指死者即縱火案疑犯張錦輝是廣泛性燒傷,導致支氣管肺炎死亡,要求陪審團綜合所有證供,考慮死者攜帶天拿水進入車廂,自焚是否唯一的推論,而且需要判斷死者是否在精神病發或精神紊亂下自殺。
如果陪審團認為死者原意並非自殺,但被阻止或意外下誤濺天拿水到自己身上而燒傷,則需要判定為死於意外,如果兩者均未能確定,就要視為死因存疑。
事發在前年二月,張錦輝在港鐵金鐘往尖沙咀的列車上取出易燃物料點火,導致一死十八傷,張錦輝亦燒傷,羈留在威爾斯親王醫院三個月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