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就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無法享有公務員福利以及合併報稅,上訴至終審法院,雙方完成陳詞,法官押後裁決。
梁鎮罡與他的伴侶到終審法院聽審,他們二人2014年在新西蘭結婚,翌年就配偶無法享有公務員福利,以及二人不能合併報稅提出司法覆核,其中在公務員福利方面勝訴,政府其後上訴得直,梁鎮罡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梁鎮罡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質疑,異性婚姻與外地註冊的同性婚姻公務員配偶福利存在差別,對保障異性婚姻免受削弱的關聯是否合理。雖然同性伴侶在香港無法合法結婚,但二人的伴侶關係與婚姻本質上是一樣。
上訴一方強調,不是要法庭認可同性婚姻,而是要判斷婚姻狀態,與上訴人享有的僱員福利是否有關。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如果批准上訴,會否破壞婚姻概念。梁鎮罡一方則指,相信同性婚姻地位會逐漸提升。
另一名非常任法官鄧國禎質疑,如果梁鎮罡不是公務員,與公眾政策有何關係,法庭不能要求僱主提供某些福利。梁鎮罡一方認為,政府有責任不推行涉及歧視的條文,這種差別對待沒有正當原因。
代表政府一方的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指,在公務員條例及稅務條例下,婚姻是享有福利或稅務優惠的條件,婚姻的確具有特殊地位,不同的社會行使不同法律,相關的權利或義務並非普世適用,香港的法律清楚列明只認可異性婚姻。
常任法官李義質疑,容許同性伴侶享有福利亦不代表會剝削異性夫婦的地位。
馬道立亦質疑,伴侶福利與家庭福利有何分別,政府一方只是重申要維護婚姻的獨特性。
梁鎮罡與他的伴侶離開法院時,表示多謝大家的支持和關心,重申只是希望為同性伴侶爭取與異性夫妻的同等待遇。
終審法院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擇日頒下書面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