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貪案。控方盤問馮永業,質疑他早已知道陳婉玉是港聯直升機的執行董事,並同時出席立法會會議。馮永業稱,當時沒有留意陳婉玉同場。
馮永業一直供稱在2005年5月,才知道陳婉玉是港聯直升機的執行董事。
控方呈上同年1月立法會的會議紀錄,顯示馮永業和陳婉玉同時出席會議。陳婉玉當時的身分是港聯直升機執行董事。
控方盤問馮永業是不是不關心女朋友動向。馮永業表示,與會人數眾多,當時埋首抄筆記,沒有太大印象陳婉玉同場。
控方又質疑,馮永業協助陳婉玉一連買入三個單位,為何不知道對方財富來源。馮永業表示,陳婉玉不喜歡談及家事或時事,因為擔心被人發現無知,因此他沒有追問。
控方質疑,陳婉玉為馮永業支付雍景臺物業51萬元訂金。馮永業否認這筆錢是公務上的甜頭,並指他協助陳婉玉在另一項物業投資賺錢,心理上覺得剛好抵銷該筆訂金。
控方質疑他作為公職人員是否可以接受這筆錢。馮永業說,他有向陳婉玉提供投資意見,認為這筆錢是陳婉玉報答他,又說兩人關係不以錢衡量。
馮永業又稱,當時認為沒有需要向上級申報與陳婉玉的關係,因為覺得沒有影響他在職務上的判斷,但承認現時重新審視,可能有潛在利益衝突。
馮永業接受代表律師引導,就說當知道陳婉玉是港聯直升機執行董事後,開始想到可能影響日後的工作於是計劃辭職,並於翌年離開政府。
案件周三續審,將傳召當時的地產代理為辯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