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貪案,陳婉玉繼續出庭作供,她稱與馮永業從無談及公事,又否認支付51萬元訂金,是因為馮永業的公職能夠幫助她或公司得益。
陳婉玉繼續出庭作供,她在代表律師引導下稱,與馮永業的關係被揭露後,女兒很憤怒,出走美國。
律師呈上陳婉玉當年的筆記,記下她向女兒解釋的說話,包括做第三者是不對,但馮永業對她很好,對話間亦有提到換樓、行賄和航權的字眼。
而另一份陳婉玉2006年的筆記就提及,姐夫何鴻燊向她透露,羅致了一名曾經在政府經濟局以及民航處的高級人員協助她,擔心港聯直升機行政總裁謝天賜從中作梗,影響公司競投航權。
陳婉玉供稱,何鴻燊認為謝天賜「發癲」,想洩露公司的資料,只想找好處。陳婉玉又否認替馮永業支付51萬元訂金,是因為馮永業的公職能夠幫助她或公司得益。
馮永業代表律師謝華淵盤問陳婉玉,有沒有覺得馮永業要在她身上獲取金錢利益。陳婉玉回答絕對沒有,感受到馮永業真心愛她,她亦沒有用錢留住對方,兩人一起的時候,雙方都沒有談及航權和直升機業務等公事。
謝華淵問她,是否記得曾經向馮永業提出成立公司一齊投資。陳婉玉指記得,她是為了感激馮永業一直在投資上協助她賺錢,講過有利潤大家分,但馮永業拒絕。謝華淵再問是否「你出錢,他出力」,陳婉玉說是。
陳婉玉又指,曾經簽署一封信,向地政總署申請直升機場減租,信件內容不是由她起草,但知道信件會抄送予馮永業。
辯方完成引導作供後,陳婉玉將接受控方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