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貪案續審,陳婉玉作供稱,忘記雍景臺51萬元訂金最後如何處理,經手的地產代理作供指,當時建議陳婉玉及馮永業私下處理訂金。
陳婉玉由代表律師引導作供,說婚後多年遭丈夫暴力對待,丈夫2002年更有外遇,翌年離開她,她曾經要接受心理輔導,作供期間她多次哽咽。
陳婉玉說之後認識馮永業,形容對方溫柔細心,雙方關係維持到2016年,她供稱沒有興趣買賣樓宇,純綷是想多見馮永業。
涉案的雍景臺單位由陳婉玉支付51萬元訂金,之後買家改為馮永業,律師問陳婉玉,更改買賣合約後訂金如何處理,陳婉玉回答:忘記了。
辯方傳召地產代理吳鳳萍作供,雍景臺單位是她經手。
她供稱,於陳婉玉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接到馮永業電話,指陳婉玉不太想要單位,指示她修改合約,買家改為馮永業,她建議馮永業和陳婉玉私下解決已付的51萬元訂金。
吳鳳萍稱,2004年起,馮永業開始與陳婉玉看樓盤,兩人卿卿我我,感覺他們是情侶關係,陳婉玉透過她買入的三個物業,由還價、爭取佣金折扣到指示出售都是馮永業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