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貪案,兩人已被裁定表證成立。馮永業在庭上表示,沒有因為與陳婉玉的關係而濫用職權,當時判斷亦覺得無必要向上司申報兩人的關係。
馮永業在庭上表示,2005年5月才知道陳婉玉是港聯直升機執行董事,一直以為她只是會計。
代表律師問他,有沒有因為與陳婉玉關係而濫用公職人員職位或權力,或出賣對政府的忠誠,馮永業都回答絕對沒有,處理政府項目時亦沒有視雍景臺51萬元訂金為陳婉玉給予的甜頭。
他不認為兩人的關係對工作有問題,但考慮到將來可能有影響,開始計劃離開政府並聯繫獵頭公司,翌年轉職到生產力促進局。
陳婉玉的代表律師盤問馮永業,指陳婉玉陪馮永業看樓盤,有人會稱呼她為「馮太」。馮永業確認發生過幾次,也知道這樣令陳婉玉很開心,又承認故意為陳婉玉物色靠近他住所的物業,讓兩人見面更方便。
律師又呈上兩人03年乘坐直升機前往澳門的票尾,以及兩人的親密合照,指當晚馮永業向陳婉玉表白,陳婉玉至今保留票尾留念。
馮永業表示,不知道對方留有票尾,但同意自己是陳婉玉「生命中的男人」。
控方其後盤問馮永業,有沒有向上司申報與陳婉玉的私人關係。馮永業稱,當時的判斷是沒有需要,認為沒有影響職務上的判斷,但現時重新審視,可能有潛在利益衝突。若自己下屬出現同樣情況,他會諮詢公務員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