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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新聞台】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貪案在區域法院續審。
控方指,有傳媒刊登2005年馮永業和陳婉玉一同出席立法會會議的照片,申請向法庭呈交新證據,以補充當日立法會的情況,馮永業的代表律師認為並不恰當。
法官游德康表示,自己沒有留意有關照片,不知道對辯方是否有影響,又指香港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看不到有不當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