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就美容及健身中心消費合約設冷靜期,公眾諮詢下周二屆滿。消委會向政府提交意見書,支持將冷靜期定於七日,並引入附屬法例,日後可以將其他行業納入適用範圍。
政府的諮詢文件建議將健身及美容服務的冷靜期定於三日或七日,消委會認為7日較為適合,而退款期則有14日,令消費者有足夠時間思考。
消委會同意現階段不加入時光共享旅遊會籍,認為問題只集中少數經營者及未成趨勢,但建議主體法例框架外,同時引入附屬法例,日後如其他行業出現威嚇及不良銷售手法,可以較便捷地將其納入適用範圍,而預繳金額亦應納入附屬法例,強調草擬法例要有彈性。
豁免範圍方面,消委會指,美容場所亦有提供按摩服務,政府需要清晰界定何謂「只提供按摩服務的場所」,及釐清按摩服務定義,以免機制被濫用。
政府期望相關條例草案可於下一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和通過,消委會主席林定國擔心,政府未必能按時間表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