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即日起放寬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的參加條件,縮短舊私家車的擁有年期及車輛牌照的年期。有電動車協會質疑放寬後吸引力依然不夠,認為政府應着手解決充電配套不足的問題。
去年預算案提出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將舊車拿去「劏車」換成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最多可得寬免25萬元。
計劃出台後被批評關卡太多,運輸署數據顯示推出計劃的九個月,有321輛電動私家車在一換一計劃下,獲部分或全部豁免首次登記稅,即平均每月只得35輛。
現時車主參加「一換一」,需要擁有舊私家車三年或以上,政府公布放寬規定將年期減少至十八個月。
而參與的舊私家車要領有有效車輛牌照,由以往最低要求廿四個月須至少廿個月有牌,放寬至十二個月內至少十個月有牌。
至於私家車車齡最少六年的規定則維持不變,兩項修訂即日起生效,至計劃2021年完結。
電動車協會認為,放寬後依然欠吸引力,私家車「劏車」只得數千元,車主情願在二手市場出售,而電動車充電配套不足的問題一直未解決。
有議員要求政府重推寬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
政府上星期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當時還指無意更改「一換一」計劃申請條件,避免有人從外地或二手市場搜集大量舊車,透過計劃圖利。
事隔不夠一星期,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社交網站直播中,透露政府有意放寬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