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即日起放寬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的參加條件。
現時車主參加「一換一」計劃需要擁有舊私家車三年或以上,運輸署即日起將年期減少至十八個月或以上。而參與的舊私家車要領有有效車輛牌照,則由以往最低要求廿四個月內最少二十個月,放寬至十二個月內最少十個月。兩項相關修訂將生效直至計劃完結,即2021年3月31日,而計劃下其他所有條件及申請程序則維持不變。
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去年的財政預算案公布,車主若以一輛6年車齡或以上的舊私家車換為電動私家車,最多可得到25萬元的首次登記稅寬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