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 ,國歌法的精神是尊重國歌,政府尊重言論和表達自由,但亦要施加合理限制,不能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來表達政見。他又指,國歌法定罪門檻高,市民不會「躺著也中槍」。
國歌條例草案列明公開侮辱國歌屬於刑事罪行,當中包括以歪曲方式奏唱或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出席電台節目時被問到,若果市民對國歌作負面批評算不算違法。
聶德權引用終審法院案例指,市民有權表達自己觀點,亦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但言論自由並非沒有限制。他強調,國歌法的精神是希望市民尊重國歌,並非強逼市民愛國 ,定罪門檻相當高,市民必須故意及公開侮辱國歌,才有機會觸犯法例。
他又指,國歌法提出將警方檢控的期限延長,是基於個案或涉及網上發布,調查及搜證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