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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的士司機收起乘客遺漏在車上的逾110萬元,盜竊及誤導警員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八個月。
59歲被告鄧照發,今年五月在元朗接載一名找換店東主,東主將有逾118萬元現金的環保袋遺留在車上,被告收起款項,並向警員訛稱沒有見過該環保袋。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破案,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及一項誤導警員罪。
法官在判刑時指,本案比一般拾遺不報的案件嚴重,全靠警方鍥而不捨追查,考慮到被告之後亦帶警方起回全部款項,受害人亦已原諒被告,為他撰寫求情信。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判囚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