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譚得志三年前在伊利沙伯體育館一場辯論比賽,向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被裁定違反文娛中心規例,被判監七日,他們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上訴庭押後裁決。
社民連及人民力量十多人到高等法院外聲援。
辯方指文娛中心規例規定只要使用者感到被騷擾,即有機會違例,而故意妨礙行為亦欠清晰標準,削弱市民集會示威的權利,質疑文娛中心規例違憲。
控方就指,規例只針對故意的妨礙行為,又指使用場地的人有申請及支付租金,應享的權利自然不同,上訴人多次騷擾場內人士,即使行為不涉及暴力,亦屬嚴重,判監合理。
法官陳嘉信稱需時研究雙方陳詞,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