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就食環署公眾街市攤檔的租金及管理進行調查,指部分攤檔租金相差90倍,但低租金並沒有令貨品售價更便宜,而食環署執法寬鬆助長濫用攤檔。
食環署管理全港99個街市,申訴專員調查發現,食環署的規管有連串漏洞。
公署調查發現,有攤檔長年關門大吉或只擺出少量陳列貨物,但由於食環署無指引界定如何才算營業,令前線員工難以作出判斷。檔戶佔用公共通道亦非常普遍,但食環署只是重複發出毫無效用的口頭警告。
亦有攤檔沒有按租約列明的用途經營,燒味檔無燒味賣,反而是用來擺放冷藏庫。食環署警告後,檔戶就擺出一個燒味櫃檯及一張切割枱 ,雖然只佔攤檔面積一成,署方依然接受。
而全港公眾街市過去5年共虧損16億元,申訴專員發現其中一個原因是76%的攤檔租金低於市價。
而攤檔採用不同的承租途徑,亦令租金差距大。最嚴重的情況,兩個售賣食物濕貨的攤檔在同一個街市,面積相同,一個是交回小販牌而獲得特惠租金每月租金130元,另一個就透過公開競投,每個月要交1.2萬元租,租金相差達90倍,但低租金並沒有令貨品售價更便宜。
公署又發現有承租人一人租了23個攤檔,每檔租金不用700元,但全部都用來儲物,質疑食環署助長濫用攤檔。
公署建議食環署檢討現行續租制度,可以較優先考慮讓表現較好檔戶續租,亦要加強監察及訓示前線人員要打擊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