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正被羈柙的更生人士在15至16年在囚期間兩度申請致電外界,遭懲教署拒絕。他質疑署方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提呈司法覆核,案件今日開審。
入稟人蔡全新由囚車押抵法院。
代表他的大律師陳詞時指,現時在囚人士只能在特定情況致電親友,如安排保釋或了解病危家人情況,囚犯亦可因應其他需要由署方行使酌情權批准致電。
蔡全新的法律代表認為,囚犯只是被限制行動自由,建議參考歐洲的做法,容許囚犯打電話給予經審批的電話清單聯絡人。
入稟狀指,蔡全新於15年及16年5月兩度在赤柱監獄,申請致電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遭到署方拒絕,但申請致電另一名幹事王智源則得獲批。蔡全新質疑署方做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要求法庭裁定懲教署越權及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