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及三名時任議員助理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各判監四星期。裁判官稱沒有緩刑的理由,梁頌恆及張子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而游蕙禎及其餘兩人不上訴即時收監。
游蕙禎、楊禮康及鍾雪瑩放棄上訴,由囚車押走服刑。梁頌恆和張子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梁頌恆稱不接受法庭判決。
梁頌恆在庭上沒有求情,而原本說不求情的游蕙禎呈上三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她本人所寫,指等候判刑期間一直思考案發時的行為是出於捍衛理念,抑或純粹一己之私。
游蕙禎又稱父母健康反覆,曾患癌症的父親日漸消瘦,母親幾年前也發現癌細胞,父母對她或會被判監難以掩飾傷心及擔憂,驚覺自己的固執和堅守理念為父母帶來傷害與委屈。又指身為公眾人物輕視自己言行的影響,為令更多人聽她的想法,欠缺思量便衝前去做。
代表律師希望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游蕙禎同時為其餘三名被告求情,希望法官輕判。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稱,判刑要考慮案件的暴力程度及嚴重性。五名被告共同行事有計劃、有預謀非法集結,越過保安防線,明知不准許仍強行進入會議室,對保安指示更發出噓聲,又以身體壓向保安,用暴力擾亂秩序。即使期間有保安暈倒,五人仍然漠視,更有人說「救咩人、死開」,過程歷時20分鐘。
裁判官又稱,五名被告超過20歲不是少不更事的罪犯,刑罰要反映公眾關注和擔憂,要懲罰暴力生事的人。
針對梁頌恆多番強調自己是民選議員,裁判官認為既然他認定自己是尊貴議員,但其行為直接損害立法會尊嚴,案件本質涉及暴力違法行為,監禁是唯一選擇。
裁判官又指,游蕙禎父母的身體情況值得同情,但非有效的求情。梁游兩人又不承認控罪並無悔意,判處社會服務令不恰當,決定判處五人各監禁四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