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時任議員助理等五人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首被告梁頌恆出庭自辯。
梁頌恆及游蕙禎等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梁頌恆在庭上自辯,指立法會議事規則沒有明文規定議員宣誓要預先知會主席,及要得到主席許可;而當時他未被取消議員資格,認為有責任到立法會開會,並在會議前完成宣誓。
梁頌恆指,事發當日他及游蕙禎進入會議廳,並走到主席台前要求宣誓,其間與多名保安糾纏。主席暫停會議,並轉至會議室開會。他和游蕙禎以及多名議員助理從側門企圖進入會議室被阻攔,他認為根據「權力及特權法」,任何人不能阻礙議員去開會,保安員的態度超出他的預期。
梁頌恆否認期間有叫口號,但承認有講過「打我呀」,他解釋因為聽到有保安說「唔好摸人個胸」,認為被誣衊和人格謀殺,感到相當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