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去信追討四名被取消議員資格人士薪津,每人涉及270萬至310萬。四人批評決定不合理,質疑要透過使他們破產,令他們短期內無法再參選。
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因宣誓案失去議員資格,擔任議員九個月期間,四人分別支取薪津270萬至310萬元。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考慮外聘及內部法律意見後,決定去信四人追討。
主席梁君彥補充,高等法院七月裁定四人由去年10月12日起已喪失議員資格,而根據人大常委會釋法,非議員不能享受有關福利,因此委員會決定全數追討。
被追討的四人召開記者會,認為當日的宣誓獲梁君彥確認,責任在於梁君彥,又批評行管會的決定漠視他們的工作。他們會待收到秘書處信件後,再研究如何回應。
至於被取消資格的梁頌恆及游蕙禎,立法會秘書處早前曾先後四次發信給他們追討每人約93萬的薪津,兩人回覆表明拒絕,行管會之後入禀區域法院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