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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三被告准保釋 上訴庭:原審量刑起點可商榷

七警案三被告准保釋 上訴庭:原審量刑起點可商榷

【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毆打曾健超,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成,其中三名被告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不認為三人有機會推翻控罪,但認為原審量刑起點可商榷。考慮到上訴聆訊時被告服刑可能已長於最終刑期,批准三人保釋。

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的包括高級督察劉卓毅、警員劉興沛、黃偉豪,由囚車押至高等法院。三人於今年二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罪成,判監兩年。

代表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表示,控方原審時依賴多條傳媒片段作證據,但片段不符合舉證標準,表證未能確立片段真確;又挑戰「合謀犯罪」的裁決,指法庭應考慮涉事團體以及被告的角色。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問假設其他的施襲者並非警員,如果警員看見四至五人將一個人按在地上施襲是否應該介入阻止,律師指劉卓毅曾兩度嘗試阻止,而施襲過程中劉卓毅不在場,不應與其他被告有相同判刑,兩年刑期對他而言太重,案件引來國際傳媒關注不會增加案件的嚴重性。

大律師蔡維邦代表劉興沛、黃偉豪陳詞,指上訴無望於年底前進行;又指被告是否施襲者成疑,指出曾健超被抬至變電站期間可能有換人。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上訴一方指劉卓毅不在場及抬走曾健超期間換人的說法是不切實際,不認為三人有機會推翻控罪,但認為原審以兩年半為量刑起點是太長,又考慮到上訴聆訊會於六至九個月後才進行,到時被告可能已完成大部分刑期,甚至可能服刑長於刑期,所以批准三人保釋。

劉卓毅以五萬元人事及五萬元現金擔保,劉興沛及黃偉豪則各以一萬元人事及一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三人均需交出旅遊證件。

其餘四名同被判監兩年的被告黃祖成、白榮斌、陳少丹及關嘉豪亦有就刑期及定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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