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和另一名被告,承認在佔領運動期間違反禁制令,刑事藐視法庭。其中,鄭錦滿被判入獄三個月。
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和報稱任職侍應的歐煜鈞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出,鄭錦滿是組織者角色,不僅不尊重禁制令,在上庭時亦遲到和玩電話,看不到他有悔意,認為判監三個月是合適。
至於另一名被告歐煜鈞,法官指他教育程度較低,已毫無保留地道歉,判他罰款一萬元和入獄一個月,緩刑一年。
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警方協助法庭執達吏執行禁制令,清理旺角亞皆老街的佔領運動。鄭錦滿和歐煜鈞到場,律政司其後控告17人,包括他們兩人阻礙執行禁制令,涉嫌藐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