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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在佔領旺角清場時拒絕離開,多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黃之鋒及黃浩銘分別被判囚3個月及4個半月。黃浩銘所屬的政黨,社會民主連線發表聲明,批評法庭狹窄地理解公民抗命。
社民連表示,雖然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的重要元素是干擾司法公義,但案中各人的公民抗命並非破壞司法公義及法治,而是維護法治,希望令香港的法治更為完善。
當日黃浩銘向執達吏提出質問,正是希望釐清禁制令的內容,維護公平公開的司法程序,認為在整個審訊過程中,法庭僅以「有法必依,違法必究」角度,狹窄地理解各人公民抗命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