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旺角騷亂首宗定罪案件,被告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到高等法院應訊。
他的代表律師表示,裁判官在判決時質疑被告被警員制服時如果是誤認,為何當時不提質疑,而是一直默不作聲,有違常理。
律師質疑,裁判官利用被告的緘默權作出不利被告的推斷,又指當日情況混亂;而案發在凌晨三時許,警員已當值12小時,有可能認錯被告。
被告去年年初一,在彌敦道及奶路臣街交界向警員投擲裝有液體的膠水樽,去年被裁定襲警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成,判監九個月,即時入獄,後來兩次申請保釋,今年一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