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旺角騷亂首宗定罪案件,被告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法官押後裁決。
被告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到高等法院應訊。控罪指,陳柏洋向警員投擲裝有液體的膠水樽。
被告的代表律師質疑原審裁判官利用被告的緘默權作出不利被告的推斷,當日情況混亂,警員已當值12小時,有可能誤認被告,判監九個月是明顯過高。
控方指,被告一直在警員視線範圍內,如果警員是錯認被告,便要在眾目睽睽之下拘捕一名與事件無關的人,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法官押後裁決,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陳柏洋去年被裁定襲警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成,判監九個月,即時收監,他後來兩次申請保釋,在今年一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