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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 傳召時任保安主任作供

曾蔭權案 傳召時任保安主任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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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 傳召時任保安主任作供

【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控方傳召曾蔭權時任保安主任作供。

曾蔭權由太太陪同到法院應訊。

控方傳召曾蔭權時任私人保安主任張日東作供,他確認曾蔭權和曾鮑笑微在2010年11月5日至7日晚上,即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公布數碼廣播發牌當日之後,兩人有到內地,張日東陪同兩人到皇崗口岸,他解釋行政長官在內地的安全由內地保安員負責。

主控官問他有沒有見過一個叫黃楚標的男人,他表示沒有印象。

控方亦向陪審團展示曾蔭權夫婦及雄濤廣播股東李國寶的銀行紀錄,解釋案中資金來源,紀錄顯示李國寶在2010年7月16日簽出一張35萬現金支票,曾鮑笑薇同日不久後,將35萬現金存入她與曾蔭權的聯名戶口,戶口其後有36次港元兌換人民幣紀錄,至9月存款超過一百萬人民幣。

控方指,他們將這筆人民幣轉做定期存款收息,其後用作支付東海花園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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