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中學男教師在任教期間,與兩名未滿16歲的女學生非法性交,並非禮另一名女生。他早前承認八項非法性交以及非禮罪。法官批評他濫用學生信任,滿足自己需求,是嚴重罪行,判處監禁5年。
31歲的中學男教師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法庭沒有公開他的名字,只稱他為L。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明白今次嚴重違反誠信,當初向學生提供電話號碼,只是想解答他們學習上的問題,並無想過要發展關係,又表示被告與兩名女生非法性交時,有取得她們的同意。
法官陳慶偉判刑指,學生處於脆弱和容易出事的年紀,作為老師的被告,應該循循善誘教導,但被告反而濫用學生的信任,是案情最嚴重的地方。而雖然學生Y在性交時無反抗,被定義為出於自願,但法官認為是由於被告濫用自己身分,因此Y的心理報告指出,Y在事後感自責和慚愧,對Y造成長期傷害。
法官又批評被告的犯案時序接近,涉案學生是一個接一個,反映被告是以學生為對象,去滿足自己的性需求。例如在知道學生X拒絕順從要求後,就隨即轉移目標追求學生Y。
而被告的心理報告亦顯示,被告對師生親密行為的界線模糊,對性行為態度隨便。
陳慶偉表示,認罪是被告唯一的減刑理由,八項控罪最低量刑起點為30個月,部分刑期分開執行,最終判處被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