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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涉及南丫海難被判監的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目前正保釋等候上訴。法官頒下書面判詞,解釋批准保釋理據。
蘇平治沒有到法院領取判詞。
上訴庭法官指,案件具有特別的背景,被告不涉及貪污或不誠實意圖,上訴庭認為控方需要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及他案中的行為是失當。
法官認為,被告的品格以及當時海事處特別的背景都是案中可以爭辯的理據,而是否需要即時監禁在這宗案件中亦可以爭辯。法官認為被告能夠說服上訴庭,應服刑期應短過已服刑期。
蘇平治在海事處擔任首席驗船主任期間,涉嫌沒有執行海事處新例,令船上沒有配備兒童救生衣,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今年六月被判囚16個月,本月11日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