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涉及南丫海難被判監的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上訴庭批准他就定罪申請上訴。
蘇平治到高等法院應訊。他在海事處擔任首席驗船主任期間,因為沒有執行海事處新例,令船上沒有配備兒童救生衣,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十六個月。
代表蘇平治一方在庭上指,原審法官未有考慮蘇平治當時是否有意圖的行為失當,而船上的成人救生衣兒童亦適用,而根據海事處舊例,船上有足夠救生設備,因此蘇平治的行為並非完全不合理。
法官麥偉德同意蘇平治當時是基於錯誤判斷,還是有意圖的行為失當有爭辯空間,批准就定罪提出上訴,蘇平治以現金五萬元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