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大學今年一月舉行校委會,有委員被學生圍堵。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被控以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強行進入等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二十二歲的馮敬恩到東區裁判法院出席聆訊,他否認四條控罪。
裁判官要求控方檢視公眾地方作出擾亂行為的控罪,指罪名針對未發生的行為,但當時秩序正在破壞中,質疑公安條例中會否有更適合的控罪,如要更改控罪,應盡快向辯方提出。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一日審前覆核,馮敬恩已交出一萬元保釋金,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據了解,控方證人中包括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校園保安。
控罪指,馮敬恩今年一月二十六日在港大沙宣道校園威脅李國章,意圖令李國章受驚,以及與其他不知名的人,無合法辯解下損壞香港大學財產及企圖以暴力的方式進入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