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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終極上訴獲批明年聆訊

陳志雲終極上訴獲批明年聆訊

【now新聞台】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貪污案,終審法院批准他的上訴許可申請明年2月21日開審。

陳志雲並沒到法院應訊,他早前已向法院申請豁免出庭。

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表示,聆訊對陳志雲造成不公,律政司一方未證明陳志雲的行為與無綫業務有關,亦未證明他有犯罪意圖,法院應重新審視陳志雲行為的合理辯解。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國楨指出,信和與陳志雲一方未就他出席活動報酬作充分商討,他們付款予陳志雲並非以其無綫藝員身分,而只是作為嘉賓,早前的聆訊並沒有考慮這是否合理辯解。

法官又要求律政司一方將《防止賄賂條例》陳志雲的犯罪元素逐項釐清,是否陳志雲出席另一電視台活動都已是違法,為何不是尋求法院禁制令禁止他出席其他電視台活動,而是將他的行為視為罪行。

法院考慮陳志雲與律政司一方陳詞後,批准陳志雲的上訴許可申請明年2月21日開審。

陳志雲被指在2009年與前經理人叢培崑串謀非法收取十一萬二千元,作為出席無綫有份製作的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的報酬,區域法院原裁定二人串謀收受利益罪不成立,律政司提出上訴,去年高等法院指示區院判二人罪成,陳志雲及叢培崑分別被判罰8.4萬元及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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