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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差辦公罪不成立 官籲黃之鋒深切反省

阻差辦公罪不成立 官籲黃之鋒深切反省

【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陳偉業、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四人前年六月,因在中聯辦外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的道具書,被控阻差辦公罪,全部罪名不成立。

黃之鋒、羅冠聰、陳偉業和黃浩銘在支持者陪同到法院應訊。

裁判官表示,拍攝的片段見到黃之鋒多次主動移動身體,阻礙警員處理集會情況,但當時焚燒的道具已熄滅,處理集會不迫切。雖然黃之鋒行為不恰當,但警員可能只是多走幾圈,未達致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又表示,不排除羅冠聰是因為黃之鋒的動作「被動地移動」,所以羅冠聰的罪名亦不成立。

黃之鋒因搶去警員水樽被控的阻差辦公罪,裁判官認為當時群眾起哄,並非黃之鋒引起,黃之鋒的行為只引起警員的不便,未達致阻撓執行職務,裁定黃之鋒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強調被黃之鋒搶去水樽的警員是盡忠職守,沒「欺負小朋友」,又特別指黃之鋒要深切反省自己的行為。

黃之鋒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

至於黃浩銘及陳偉業,裁判官表示未能推論兩人阻撓警員執行職務時,一定知道警員的身分,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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