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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因闖入公民廣場被判監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指在獄中受到懲教所職員濫權對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政府索償1萬6千元。
黃之鋒到小額錢債審裁處遞交入稟狀。
他說他在東頭懲教所服刑時,被懲教所職員要求脫光衣服,蹲在地上回答問題,歷時超過三分鐘。他曾經向懲教署投訴委員會投訴,但委員會回覆說被投訴人否認指控,認為欠缺證據,裁定投訴不成立。
黃之鋒指希望透過入稟,可以公開投訴委員會向涉事懲教所職員錄取的口供,以改善現時囚犯的投訴機制以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