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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年佔領行動期間,七名警員涉嫌在龍和道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區域法院繼續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同意,先處理四間傳媒機構的新聞片段及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能否呈堂。
七名被告,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關嘉豪、黃偉豪及陳少丹,被控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在龍和道襲擊曾健超,陳少丹被加控在中區警署內襲擊曾健超。
法庭先以「案中案」處理四間傳媒機構,包括now TV、無綫、亞視和蘋果日報的新聞片段及中區警署的閉路電視片段,能否呈堂作證物。16段片段中,只有4段由警方拍攝的片段沒有爭議。
代表首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反對將11段新聞片段呈堂,理由是控方未能證明影片出處、如何被錄影、有否被干擾。
涉嫌在中區警署毆打曾健超的陳少丹一方,亦反對將閉路電視片段呈堂。
控方列出當晚曾健超由潑液體至被襲擊的過程,於不同位置被不同媒體拍攝到部分過程。傳召兩名當時執勤的警長作供,並在庭上播放片段。
隸屬機動部隊的警長畢宏達在警方和now TV片段中認出自己,承認他是第一名接觸曾健超的警員,負責制服曾健超和把他帶到行人路。另一名警長程英偉亦在亞視片段中認出自己,並曾拉開曾健超的眼罩及面罩,向他面部噴胡椒噴霧。
控方又指亞視片段中,記者旁白提到行政長官取消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證明片段是當天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