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8個月,即時監禁。法官指,劉夢熊企圖以關係影響司法公正,打擊公眾信心,案情嚴重。劉夢熊聽取判刑後在犯人欄稱,歷史將宣判他無罪,並表明上訴。
劉夢熊早上到區域法院應訊,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頒下判詞,指劉夢熊發給梁振英的電郵中,要求對方向白韞六「打招呼」,動機明顯是希望藉着他與梁振英過去的交往,動之以情,要梁振英干預廉署的調查。
判詞又指,在另一封發給梁振英的信件,信封打上「十萬火急,機密」,還寫明「只有特首本人可以看」;信中寫有「以牙還牙」、「恩將仇報者同歸於盡」等字眼,無疑具威嚇性。
法官指,不少被捕人士都認為自己是無辜,但不代表可以叫停調查。他反問劉夢熊若「真金不怕洪爐火」,調查不是更能還他清白嗎?
他又指以劉夢熊的文筆根本毋須用上恐嚇字句。如果認為特首犯法,大可向執法部門舉報。
法官因此裁定劉夢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辯方提出15點求情理由,包括指劉夢熊是因為與梁振英的關係起變化,才將感受寫成信件;劉夢熊一向敢言,抱着「是其是,非其非」的信念,才希望透過郵件,指出特首和廉政專員的錯。
辯方強調劉夢熊從沒有要求對方不按照機制辦事,而他已失去擔任政協常委的機會,以及蒙受龐大經濟損失,要求法庭考慮判緩刑。
法官判刑時指,劉夢熊去信政府最高層和執法機關首長企圖以關係影響司法公正,打擊公眾對司法的信心,案情嚴重。
法官考慮到劉夢熊無刑事紀錄,而前特首曾蔭權的求情信亦指他對社會貢獻良多,決定判監十八個月,即時執行。
退庭後,劉夢熊在犯人欄高叫「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被記者問有什麼要對梁振英說,劉夢熊表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未報,時辰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