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歲女童被疏忽照顧,營養不良變成植物人,她的母親忽略兒童罪和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被判監15年3個月,女童的父親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4年6個月。法官批評女被告冷血,案件殘酷,令人驚訝。
女童母親、42歲的王榮汶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她早前已被裁定一項忽略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
女童父親,52歲的凌耀忠就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同樣由囚車押到法院。
法官薛偉成判刑時形容,這宗案件殘酷及令人驚訝,是同類案件性質最嚴重;受害女童凌潤林「林林」,她的醫療報告令人傷感,顯示一定會早逝,餘生都要面對極大痛楚。
薛偉成同意林林幼稚園老師說,林林原本是一名聰明、大有前途的小朋友,並沒有任何食慾及精神問題,但身體多處出現瘀傷,長期挨餓,毫無疑問是虐待所致。
薛偉成指出,老師曾經發現林林走路時一拐一拐,問林林,她告知是在內地爬樹時弄傷,但林林該段期間根本沒有返回內地,明顯是第一被告王榮汶要求她說謊,而王榮汶在審訊過程中無時無刻都在說謊,包括訛稱林林是第二被告的親身女兒,及後在基因鑑定報告後改口,反映被告冷血、毫不尊重法律,要令林林成為無人要、無人愛的小孩。
薛偉成稱毫無疑問,不會接納辯方律師所指林林身體瘦弱,只是因為不願意進食並非受虐或挨餓,認為這是違反常理,沒有事實基礎的說法,指出林林受到極端殘酷、長期及有系統的暴力對待,而忽略兒童罪是為了保護小孩,亦是要確保父母盡責照顧他們。
薛偉成指王榮汶清楚知道自己在做甚麼,難以想更差的情況,判處王榮汶忽略兒童罪入獄9年6個月,僅較法例的最高刑期10年少6個月,她的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分別判監3年6個月及5年9個月,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刑期同期執行,但與忽略兒童罪刑期分開執行,因此王榮汶要入獄15年3個月;女童父親凌耀忠就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判監4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