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貪污案,上訴庭駁回四人的定罪上訴,維持判監5年至7年半,其中郭炳江一方表明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前執行董事陳鉅源、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郭炳江兒子郭基煇、新地主席郭炳聯到庭旁聽。
上訴庭的判詞指在「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的罪名下,許仕仁收到的款項已經是「甜頭」,意志已經被收買,不需要證明他之後有特定的不當行為。而事實上,政務司司長職高權重,只需要「點頭」或「眨眼」,亦已經可以做出不當行為。
上訴庭駁回四人的定罪上訴,只接納陳鉅源就刑期的上訴,但總刑期維持不變。郭炳江兒子郭基煇表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