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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爽報藐視法庭罪成罰款40萬

蘋果爽報藐視法庭罪成罰款40萬

【now新聞台】《蘋果日報》及已停刊的《爽報》前年於大角咀肢解父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專訪兇手周凱亮,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兩份報章合共判罰款40萬元;兩名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及李彭基分別判罰款九萬及六萬元。

《蘋果日報》及《爽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及李彭基到高等法院應訊。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兩份報章及兩名時任總編輯承認責任,指做法愚蠢應受罰。而報道刊登後於社會引起爭議,報社已隨即徵詢法律意見,在律政司未作起訴前移除網站內的報道及短片。

他又指,兩名被告明白事件嚴重性,但報道刊登後兩年肢解案才審理,相信無人記得報道內容,審訊沒有受影響。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指,《蘋果日報》銷量接近30萬份,接觸層面廣泛,而《蘋果日報》及張劍虹亦有藐視法庭前科。翟紹唐認為新聞自由非常重要,但報道若去得太盡,會在社會上造成未審先判的情況。他希望法庭判罰能給予傳媒及記者一個重要提醒,思考報道會否造成偏見,影響司法公義。

《蘋果日報》及《爽報》前年3月刊登周凱亮專訪,講述殺害及肢解父母的動機,而當時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張劍虹及李彭基被控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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