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及名媛徐子淇的父親徐傳順等涉嫌行賄的案件,控方要求轉介到高等法院審理,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處理。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名媛徐子淇的父親徐傳順、證監會前高層尹應能,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在庭上要求把案件轉介至更高法院審訊,辯方同意,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先處理交付程序,等候轉介至高等法院。黃英豪繼續獲准以100萬元保釋,尹應能及徐傳順繼續以50萬元保釋。
案情指三名被告於2007年上市公司海域化工重組期間,向該公司執行董事許浩明提供一份顧問合約,作為協助三人的報酬。黃英豪同時被控在2009年向許浩明提供認股權,作為協助收購金至尊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三人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